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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人民政府
关于同意撤销成都冶金职工大学的批复
川府函〔2024〕111号
教育厅:
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报请批准撤销成都冶金职工大学的请示》(川教〔2024〕26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《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》和《四川省高等学校设置“十四五”规划》,同意撤销成都冶金职工大学,请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后续工作,并按程序报教育部备案。
2024年4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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